一位有多年前列腺炎,并且已五十几岁的中年人。因为疾病缠身,在慌忙的情况下在路边秀,被警察带到派出所,并被殴打,后被迫承认经常在路边秀。现在派出所说还会判刑,而且一年内都见不到受害者,我们平头老百姓胆小怕事,给派出所所长及副所长每人几千元现金,但是目前还没说要放人,意思感觉还要钱。我们该怎么办?难道情急之下路边秀就是十恶不赦了?真的感觉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本身家里还有一个上小学的弟弟,丈母娘也患有肝硬化,长年需要注射胰岛素,家里面本来就很拮据,老丈人本来也在挣钱,现在确因为路边秀被拘留,甚至判刑。真的感觉天都黑了,那么多作奸犯科的不去抓,一个秀确要判刑。天理何在,公道何在!一进派出所就被打,派出所到底是做什么的?我们还能相信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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