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二十四岁的段玉强系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崇实村人。一四年三月五日远赴河南灵宝市豫灵矿区与梅相权的矿山工程合伙人徐崇辽签订了一份矿山劳务合同。早在此前,二人中的梅相权已与灵宝市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矿区(以下简称第一矿区)经理贾亚龙就保家凹980矿点签订了980探矿工程合同书。 一四年三月上旬,段玉强组织工人二十余名,进行980矿井的铁矿采选、掘进工作;梅相权负责矿井的全面事务。依双方合同约定:矿井生产期间的一切生产费用由甲方徐崇辽、梅相权垫付,乙方所采原矿乙方精选,由甲方运离销售,以每吨90元的价格结付工队工资。 但数月之后,徐、梅违背合同; 矿井生产费用或迟或减,难以保障,竟至后期,彻底拒付,无奈,段与其父或借或贷,续以费用,坚持生产。最终,徐、梅因铁价行情稍低,不售、不运工队所洋石,导致井口、矿场拥塞,生产缓慢无序。 段找徐、梅协商,每每被其敷衍了事,段建议折算矿石,结付工资,解除合同:徐、梅又是屡屡推脱。 一四年十月,徐崇辽突然逃匿,先是电话能通,徐骗说会回矿山算帐,久后又说在家太忙,段频频摧问,徐即数次邀段远赴其苏州老家结算工资,因是骗局,被段拒绝。此后,徐电话时开时闭,至一六年初,徐彻底失联,惟梅相权留在矿区附近的豫灵镇经商至今(中途,梅专程将徐的小车送至苏州)。 段玉强找梅相权解决矿石、工资问题,梅说:"合同签订人是徐崇辽,我没办法"。找第一矿区经理贾亚龙,贾先表示愿意协调,久后答复:与公司无关,让段自行解决! 如此这般,工队进退维谷,工资索讨势成无主悬案 ! 段玉强被徐、梅事先所设的恶局所困找不到出路。 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艰难生产中的980矿井突发塌方事故,段玉强生命危急,被送至陕西的潼关、西安抢救。 十数日后,段玉强所住的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的病床上发生了令人心寒的一幕 : 梅相权以偿还他人借款为名义,骗取了段玉强矿山保险理赔款一万元,段玉强只能任人摆布。 事故发生将近一年后的一六年一月十一曰(一五年一月十五发生事故)贾亚龙、梅相权在段玉强多次坚持依照程序,从公处理矿山事故的压力之下,由贾亚龙出面,代表第一矿区私写了矿山事故处理书。从梅、徐二人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支付十万元给了段玉强: "对事故一次性了结处理",使"以后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处理"事故前,双方多次磋商未果,但贾、梅对段玉强的威逼"利"诱确实有招,说 : 想要工队工资,事故处理就得依公司办法处理!说:如果从公处理事故,那只能得五、六万元,而且朋友们伤了面情,工资只能到联合国去要了……最后贾信誓旦旦:事故事完了,马上解决工资问题! 为了工队工资,段玉强含泪签字,贾、梅顺利过关,飘然事外。一起没有公正,赔差甚大的事故处理以伤害和被伤害而终 ; 工队工资仍被赖欠,段玉强严重伤残 : 步行不足二里,站立难持半时,仅靠父亲在980附近矿区打零工维持生计。 利用事故私了,贾、梅行诈,设置圈套。二人也因此愈加胆大妄为,目无法理! 二O一五年一月中旬(即矿井事故数日后), 梅、徐与第一矿区合同到期,但段与工队的矿石仍堆放山上,因矿井事故,工队停工,工队为矿井生产所添置的物资也未撤离。 在此期间,段欲请第一矿区从中主持,运走矿石,贾不给方便。 一六年六月前后,第一矿区与陕西华阴人苏谋就980矿井签订了采矿合同,华阴人上山,段玉强工队的添置物由华阴人使用;离奇的是,段工队所釆、所选的3600余吨矿石悉数"消失"! 工队最后的希望黯然落空…… 久后,得知矿石被盗,段急赴第一矿区问询,经理贾亚龙答说:"华阴人是我让上去干的,我不能找华阴人麻烦,你还是找梅相权协商"。 矿石究竟是如何"消失"的,其中内幕扑朔迷离,烟缭雾绕! 一六年一月十六,梅相权公然上山,欲对矿井设备(包括段工队物资)实施抢掠,当废铁出卖,但被段之父冒死阻拦,目的未遂。段父找亲戚与梅协商,梅说:别拿法律威胁我,滚!" 贾曾在一次与段在自已办公室闲谈说 : 矿区与梅的合同中说:双方合同到期,山上所余物 归公司所有。那么,工队矿石、工队所遗物资,矿井设备都归公司所有吗? 梅上山"拉取"矿井设备如何解释?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围绕工资被赖欠一事,而产生的徐崇辽逃匿、事故处理,矿石被盗,抢掠矿井设备等等事件,足以说明:这是巧取豪夺,钱势合谋,目无人性与法律的强盗恶行。 矿区经理贾亚龙置企业责任义务于不顾,在徐、梅赖欠工队血汗钱的整个过程中,主观支持,有意庇护,搅了一渠浑水 ; 或监守自盗,或合谋盗矿,致使工队矿石消失 ; 以解决工队工资为诱饵,迫使段玉强就范,形成了事实上的诈骗。 贾亚龙的所作所为具有连续性地犯罪嫌疑! 徐、梅二人对段与工队自始至终处处行诈,时时设局,梅与徐合伙,与第一矿区签订合同,成为980矿井工程的代表,但与段工队签订合同,又以徐为签订人,继之,二人违背合同, 可谓包藏祸心在先,赖欠工资在后!导致了对段玉强及其工队的系列性伤害!其行、其恶 : 难辞其咎! 围绕工资被赖暨后来发生的事件,段玉强多次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恳请处理,均遭冷遇,无处受理,痛苦万分,索讨无望。 不久之前,段与其父先后去灵宝黄金投资有限公司问询处理意见,均无结果,但远在山西老家的段玉强被公司一负责人电话威胁说 : 他将被告上法庭,理由 : 扰乱公务,指斥段玉强欲对事故处理一事进行翻案,属背离信义行为等等,但工队工资一事未被提及。 一七年一月中旬,徐崇辽忽然急赴河南,与梅相权等人会面,两曰后离去,绝无解决工队工资的打算。 年关逼近,工人、债主拥门,全家己变卖家产,几无余物…… 公义在哪里,法理在哪里,权益在哪里, 路在哪里? 弱者的呻吟,能有被人听见的时候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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