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法院还有没有起码的信誉和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县监察局派驻南昌县公安局监察室(纪检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县监察局派驻南昌县人民法院监察室(纪检组): 抄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县公安局小蓝派出所: 抄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 南昌县:合议庭必须进行第二次开庭的理由!的打印稿的全文,我已经于2017年1月16日下午在其办公室分别提交给了南昌县监察局派驻县法院监察室刘琦主任、主审法官朱国亮。 我的2017年1月16日下午的行程是应主审法官朱国亮上午10时左右的电话邀请专程赶过去的,主审法官朱国亮与书记员某某某现场制作了一份笔录,大致的意思有四条: 1、问我所受到的人身伤害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我说是!)。 2、问我是否同意按工伤的途径追究人身伤害赔偿?(我说:不同意,我在起诉书和开庭时已经明确表示:被告公司的几位高级管理人员指使多位员工对我进行多种人身损害,被告公司及其涉案高管逃避答辩、逃避出庭、逃避举证,派出所办案人员也逃避出庭,法院合议庭在我一再要求下,居然不依法发出传票、经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由此导致法院合议庭只能依据侵权责任法,以推定责任的方式判处被告承担赔偿责任4工伤的途径追责是行不通的,一分钱赔偿都要不到,别给我下套。) 3、问我是否同意将人身伤害案件进行另案起诉?(我说:不同意,我在开庭时已经说了,本案是劳动争议附带人身伤害的复合型案件,起诉书的请求事项中有对应的请求,合议庭必须审理和判决,这个问题从立案前一直纠结到现在,在我发表并以南昌县:审判员无事生非并扬言罢工,天理何在?一文投诉后,监察室介入并进行了协调,你主审法官朱国亮已经打电话给我,表示同意审理附带人身伤害这一请求事项,怎么现在又反悔了?!你法院还有没有起码的信誉和原则?!) 4、问我是支付工资还是赔偿工资?是否愿意要求对方支付两倍的工资?(我说:是要求赔偿我应得的工资,因为被告公司以构陷的方式强制停工,违反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根据合同法理应承担违约责任!注意:被告公司没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方法办理,而是以构陷、强制停工、公然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的约定的方式违约并侵权,侵权的含义指被告侵犯了我因合同约定而已经取得的工作权!合同法是劳动合同法的母法,构陷、强制停工、公然违约的违法行为在劳动合同法中找不到相关条款,而在合同法中有明文规定,故应该适用合同法进行判决!主审法官朱国亮关于劳动争议只能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说法是错误的!)(我还说:我在起诉书和开庭时已经明确表示:是要求判决被告赔偿剩余劳动合同期限内应得工资,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劳动者有权索要用人单位支付两倍的工资,而本案的情况是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请主审法官不要张冠李戴,不要给我下套,你当我是傻瓜嘛!起诉书中的请求事项我是经过了反复斟酌的,法院只能根据原告的请求事项来审理和判决,请不要节外生枝!) 此致 敬礼! 黄剑平 手机13687919248 、电邮hao13027241181@163.com、 2017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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