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在大润发购置一台康佳彩电,几天后送货,送货员放下电视就走了,我和家人拆开电视包装壳连接电源发现电视屏幕里面是花的,无法正常显示。于是立刻联系大润发,大润发称联系康佳售后,售后开具鉴定单才可退货,反复与康佳售后沟通,对方售后才到家里来查看,开具了鉴定单,但在原因这一栏空白。大润发称没有填写则不能给予退换,必须厂家出具鉴定单。就这样把消费者像踢皮球一样,互相推诿责任。现在破损电视搁置在家里,无法使用,也无法退换,我们现在如果起诉,即将面临诉讼费律师费等一笔费用,远远超于电视价格,但不起诉,分明是受到了消费欺诈,所以来这里寻求帮助。首先,大润发以及康佳均没有在售出电器时对顾客说明“禁止自行打开以及打开的后果”机器的包装上也没有任何此类说明。第二,没有证据表明电视是由于消费者自己打开包装后造成的损害,我们怀疑鉴定结果,即便鉴定电视有问题,也可能是在运货途中造成的,送到家里来的时候本身就是坏的。现在我们要求大润发以及康佳承担责任,给顾客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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