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八方新闻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中国八方新闻 首页 社会快讯 查看内容

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获刑案改判无罪 将申请国家赔偿

评论: 0

摘要: 王力军。澎湃新闻记者 张炎良 图2月17日9点,内蒙古巴彦淖尔中院对最高法指令再审的王力军收购玉米被判非法经营罪一案宣判,判决王力军无罪。王力军系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农民。据新华网报道,2014年 ...

王力军。澎湃新闻记者 张炎良 图

2月17日9点,内蒙古巴彦淖尔中院对最高法指令再审的王力军收购玉米被判非法经营罪一案宣判,判决王力军无罪。

王力军系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永胜村农民。据新华网报道,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间,王力军从周边农户手中收购玉米。2015年底,经群众举报,王力军因无证收购玉米被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查获,随后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6年4月15日,王力军被临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他退缴的非法获利人民币六千元,由侦查机关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书显示,临河区法院认为,王力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粮食主管部门许可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非法收购玉米,非法经营数额21万余元,数量较大,根据非法经营罪第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规定,判其犯非法经营罪。

2016年12月16日,最高法就此案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由巴彦淖尔中院再审。

最高法认为,非法经营罪第四项规定是一个兜底性条款,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该项规定应当特别慎重,相关行为需有法律、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且要具备与前三项规定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严格避免将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当作刑事犯罪来处理。

最高法还认为,就本案而言,王力军从粮农处收购玉米卖予粮库,在粮农与粮库之间起了桥梁纽带作用,没有破坏粮食流通的主渠道,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不具有与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前三项行为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不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

2017年2月13日,巴彦淖尔中院开庭再审了此案。

王力军的辩护律师王殿学此前曾对澎湃新闻说,若当天上午宣判无罪,下午他们将到判处王力军犯非法经营罪的临河区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温馨提示:
1、在网站里发表的新闻都来自网络,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网站的所有内容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网站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5、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网站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广告合作/投稿邮箱zgbfxw@163.com|网站地图|手机版|中国八方新闻

GMT+8, 2025-8-3 00:40 , Processed in 0.04205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