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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打炒地炒房行为 严禁产业项目擅自改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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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新网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房地产调控再出组合拳,19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产业项目严禁擅自改为居住使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 ...

  中新网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房地产调控再出组合拳,19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产业项目严禁擅自改为居住使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和分割销售。此举意在打击利用产业用地炒地炒房的投机行为。

  此次通知所指的产业项目涵盖科研、工业、酒店、旅游、文化、娱乐六大类别。

  通知要求,产业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组织设计、开发建设及使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和分割销售。严禁擅自改变项目规划用途作为居住使用。对于改为居住用途的产业项目,规划国土等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罚项目建设单位,直至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撤销划拨批准文件、收回土地,取消其在京取得土地的资格。同时,税务等相关部门要进行稽查、检查。

  通知要求,严格购买主体资格审查,对买受人的购买条件进行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购买。中介机构违规代理或以任何方式宣传产业项目的房屋可用于居住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通知规定,产业项目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城六区严禁发展高端制造业的生产加工环节、严禁新建和扩建批发市场、严禁新建和扩建区域性物流中心等项目。

  通知还首次提出要实施产业项目退出机制,要求有关部门从产业内容、产值、税收、就业、生态环保等方面,定期对产业项目进行综合性评估,对于不符合本市要求的,实施产业项目退出机制。

  通知指出,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产业项目,实行市区分级管控,限定受让人资格。同时要从产业政策、产业规模、产业方案、行业要求、人口调控、区域功能定位等方面,审查并确定项目主体;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产业项目,要求规划国土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建筑使用功能、土地转让条件、项目单位自用自持建筑面积比例、项目用地退出的条件,严格后期监管。

  有专家分析称,此次通知是针对近期市场乱象有的放矢的调控政策,有利于保障本市各类产业持续稳定降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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