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一月一号收到手机短信提醒 显示我的光大银行VISA卡被境外取现264美金 当时立即拨打了光大银行客服电话要求冻结了信用卡 再次查询的时候已经没盗取了912美金 事后立即向单位请假去了位于顺义区的光大银行营业网点在柜台存入一元现金 以证明我本人及银行卡在身边 后来听取银行工作人员建议去了我户籍所在地顺义区木林派出所报案 当时录取了相关口供 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 直到今天银行只是以系统短信形式告知我 短信内容是您所质疑的交易为凭密取现的交易,根据领用合约,此交易视同本人交易自始至终从未有一个相关责人打电话与我联系 这种行为太不负责任了 我相信银行根本没有尽到义务 查到底是在世界上的那个地方取现 这种银行我以后去不会信任了 我的损失谁来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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